关于对2018年立项院级课堂教学改革和教材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各系(部):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浙音〔201750)文件精神,现对2018年立项的院级课堂教学改革和教材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验收工作分系(部)检查和学院核查两个阶段:

1. 系(部)检查

各系(部)组织2018年院级课堂教学改革和教材等教学项目(附件1)对照项目申报书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填写《浙江音乐学院2018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2),重点检查2018年院级教学项目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开展情况、项目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各系(部)组织力量对本系(部)承担的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汇总202065前将《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一式五份)(附件2+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者出版教材等支撑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教务处jinjiejie899@163.com

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

   《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内容论文一篇或课堂展示(课堂展示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经过听课后给予成绩评定)

院级教材资助项目结题材料:

《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出版的教材

 作者需在教材中注明“浙江音乐学院教材出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同时需向学院无偿赠书10册。

联系人:金洁洁;联系电话:89808084;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2.学院核查

在各系(部)检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针对项目申报书、院级教学项目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开展情况、项目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组织专家予以审核验收。

3.验收结论

项目结项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暂缓通过的项目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于检查后两周内将整改方案报教务处。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需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附件3),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立项院级教学项目名单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

                                      教务处

2020429

关于对2018年立项的院级课堂教学改革和教材资助等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doc

附件1:2018年度浙江音乐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和教材资助名单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