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产教融合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一)申报要求
自愿申报,优先支持与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八大万亿” 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对立项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检,各示范基地每年12月底须提交年度报告。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申报名额
学校申报名额:1项
(三)申报材料
《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电子各1份,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基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PDF格式,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11月13日前电子稿发至jinjiejie899@163.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
二、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申报要求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高校主导,企业参与,育人为本”为宗旨,以育人为首要目标。此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
1.“四新”建设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四新”建设改革成果。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此项目面向高校有关专业和教师,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3.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5.其他类别。
(二)企业参与基本条件
1.企业有志于同高校进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2.企业具有行业内先进的知识、产品、技术和研发体系,能够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3.企业成立2年以上,在所属行业及领域业务稳定,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原则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4.企业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协同育人,其中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师资培训和其他类别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三)申报数量
学校申报名额:4项。
(四)申报材料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汇总,于11月13日将电子稿打包发至jinjiejie899@163.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
三、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一)申报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运行平台;开展在线教学服务或技术支持等,积极发挥对专业类内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确定。教育厅组织高校按名额推荐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各专业相应的课程实验教学项目须达到一次实验不少于2课时、10个操作步骤以上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范围进行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共60个类别,学校教师申报时,填写分类:59艺术类或者60其他类。
(二)申报数量
学校申报名额:15项。
(三)材料报送
《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5,一式五份)
《2020年省高校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汇总,于11月13日将电子稿打包发至jinjiejie899@163.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5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docx
附件6.2020年浙江省高校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