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为推进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音乐艺术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启动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申报分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一流本科课程项目、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等五类,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教材建设项目

根据学校高水平教材建设的需要,本项目采取各系(院、部)遴选推荐与学校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

校级教材项目,即作者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教学实践和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后编撰的优秀教材。包括理论类的教材和乐谱类的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通俗读物、教科书、工具书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助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2.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于多人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署意见;

3.申报者须提供全部书稿与出版合同(或协议)。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按照每个系(院、部)2-3项的名额申报;学院计划立项5项;

2.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3.建设周期为2年。

(四)建设管理办法

1.批准为校级教材出版资助项目,作者需在著作中注明“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出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同时需向学校无偿赠书10册。如申报时书稿有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等违背学术道德现象,将严肃查处,并追回所有资助经费;

2.该项资助经费只用于入选的校级教材出版,经费直接拨入教材出版的出版社,不得挪作它用。若该项目经费挪作它用,将追回该项目的全部资助经费,并将作出严肃处理。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由所在系(院、部)遴选推荐,经教务处初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5项校级教材项目进行建设;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1,一式5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2,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院、部)为单位汇总并审核,2020年12月15日前纸质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洁洁89808084),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二、教学改革项目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本项目采取各系(院、部)推荐与学校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

1.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研究。以课堂教学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紧围绕“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两大问题,紧密结合课程特点、学生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促进学生改变学习方式,变被动的学习者为主动的探求者,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2.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的改革与研究。为大力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创新人才的培养探索,鼓励以专业或教研室为实验平台,就试点专业或课程模块开展整体改革与探索,鼓励开展“专业+X”的教学改革尝试。

3.量大面广的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根据学校整体教学改革进程,将进一步加大对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大类课程的教学改革力度。鼓励系、部组织教学团队开展专项研究与探索,以达到整合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之目的。

4.双语教学课程模式改革与研究。“双语”课程是指除外语课之外的,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建设要求详见《浙江音乐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3),全校除外语课之外的所有课程均可申请开设,以最终成功开课为结题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听课验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教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教改项目强调的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因此,仅有理论研究而无实践试点或仅有实践而不能在理论上进行总结提升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各系(院、部)推荐名额不限;学校计划立项20项;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

3.建设周期为2年。

  (四)结项要求(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内容论文一篇或者进行课堂展示;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经过听课、听取课题组结题汇报后给予合格以上的成绩评定。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系(院、部)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20项,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改革实践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一式5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附件5,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院、部)为单位汇总并审核,2020年12月15日前纸质稿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老师89808084),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三、一流本科课程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等文件精神,为申报国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夯实基础,特启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主要包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这四类一流本科课程项目。

一流本科课程就是指包含"两性一度”标准的课程,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所谓“高阶性”, 就是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是要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所谓“创新性”,是指课程内容要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呈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所谓“挑战度”,是指课程有一定难度,需要跳跃才能够得着,老师备课和学生课下有较高要求。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各系(院、部)推荐名额不限;

学校计划立项20项课程。

2.课程项目资助金额:

  ①线上一流本科课程:4万/项

  ②线下一流本科课程:1万/项

  ③线上线下混合一流本科课程:4万/项 

④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1万/项

3.建设周期为1年。

  (四)结项要求

达到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项要求。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系(院、部)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20项,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请书》

(附件6,一式5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7,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院、部)为单位汇总并审核,2020年12月15日前纸质稿一式五份,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洁洁),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四、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

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数字高校”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特启动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即运用智慧课堂软件(“学习通”“慕课堂”“云班课”等),开展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现象、基于案例的课堂教学;加强“互联网+”教学设计,优化个性化学习资源配置,拓展学习时间和学习空间;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提高学习挑战度,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强化师生互动,努力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指导与帮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各系(院、部)推荐名额不限;学校计划立项20项;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0.3万元/项;

3.建设周期为1年。

(四)结项要求

①能熟练运用学习通、慕课堂等互联网技术进行课堂教学,如考勤、提问、批改习题、平时成绩的评定等。

②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经过听课、听取课题组结题汇报后给予合格以上的成绩评定。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系(院、部)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20项,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申请书》

(附件8,一式5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汇总表》

(附件9,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院、部)为单位汇总并审核,2020年12月15日前纸质稿一式五份,统一送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501室,单琲89808107)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jsfz@zjcm.edu.cn。

五、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更好地凝练办学特色、及时总结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成效和经验、提高教育质量,也为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夯实基础,特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一)申报范围

以浙江音乐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我院在编在岗的教师在高等教育中取得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包含: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是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建立与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其他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基本要求

1.申请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

2.鼓励整合力量,对已有成果进行集成深化组织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申报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浙江音乐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3.每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4.获得培育项目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在申报前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经过培育立项的教学成果将被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对于已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建设周期

1.各系(院、部)推荐名额不限;学校计划立项10项;

2.被批准的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

3.建设周期为2年。

(四)结项要求

达到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

(五)申报方法及材料要求

1.项目由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10项,评审时将围绕选题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对研究的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理念是否先进、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以提高立项水平

2.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

①《浙江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成果总结(不超过2500字)、支撑材料

(附件10,一式5份)

②《浙江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11,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系(院、部)为单位汇总并审核,2020年12月15日前纸质稿一式五份,统一送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室,金洁洁),同时将相关电子稿汇总后发至以下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docx
  附件: 附件4-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 附件5-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6-浙江音乐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 附件7-浙江音乐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 附件8-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 附件9-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智慧课堂创新教学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 附件10-浙江音乐学院院级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 附件11-浙江音乐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