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浙江音乐学院院级教学改革和教材资助、一流本科课程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各系(部):

  根据《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院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通知》,学院开展了院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经系(部)申报、校内外专家评审,将对《《世界民族音乐》参与性教学方法创新探索》等20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器乐进课堂”系列教材--葫芦丝入门》等9项院级教材建设项目, 《微格教学》等8门院级一流本科课程(详见附件)进行立项建设,现在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切实按照所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期完成研究内容。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成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计划时间,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要求: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项目结题:

1.论文发表,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内容论文一篇;

2.课堂展示,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经过听课、听取课题组结题汇报后,给予合格及以上的成绩评定。

 

三、教材建设项目结项要求:

1.作者需在著作中注明“浙江音乐学院教材出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同时需向学院无偿赠书10册。如申报时书稿有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等违背学术道德现象,将严肃查处,并追回所有资助经费;

2.该项资助经费只用于入选的教材出版,经费直接拨入教材出版的出版社,不得挪作它用。若该项目经费挪作它用,将追回该项目的全部资助经费,并将作出严肃处理。

四、一流本科课程结项要求:

达到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项要求。

五、教务处将按规定在20214月对院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结项验收,在20224月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下拨经费。

六、项目所在系(部)要积极支持各项目负责人的教研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开展和实施,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

关于公布2020年度浙江音乐学院院级教学改革和教材资助、一流本科课程名单的通知.doc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