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考试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即将临近,由于我院有声乐歌剧系、管弦系、舞蹈系学生共四百多师生参演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计划于6月16日开始为期两周的走台和排练,我院也将于月底举办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演出,因此,我院的期末教学及考试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为顺利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现将期末教学、考试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1.第15周(6月7日-6月11日)考查课随堂考试;

2.第16周(6月14日-6月18日)正常上课(含考查课);

3.第17周(6月21日-6月25日)艺术实践与劳动周;

4.第18周(6月28日-6月30日)正常上课(不含考查课);

5.第18、19周(7月1日-10日)期末考试。

二、期末考试安排

1.考查课考核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11日;

2.专业术科考试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6日;

3.公共课考试时间:2021年7月7日-7月10日。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卷面类

1.出卷

(1)出卷数量为2/门(含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出卷老师需在试卷卷首及页脚相应位置标明A/B卷,A卷做正考试卷,B卷做补(缓)考试卷。

(2)出卷时间:

考查课:5月27日前;

考试课:6月11日前。

试卷内容力求涵盖基础知识、反映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知识、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等内容;试卷题量要适中,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为宜;题型要多样,需注意主客观结合、比例科学适度。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准确反映学生课程学习的情况。

2.审卷

各教研室(组)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专家对A、B卷(含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并注意保密。审卷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命题审定表》。

3.印卷

1)试卷印刷应以教研室(组)为单位,由专人到指定印刷点印制。印卷人应确保试卷版本、格式、内容等准确无误,印卷数量遵循应考人数+2原则。“标准答案”用小号信封装好、密封后和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内,然后将试卷袋密封并在封条处签名,填写试卷袋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2)为了便于后续阅卷、归档等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另外准备一个大号信封,装入《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违纪情况登记表》、《试卷质量分析表》、《阅卷情况登记表》、《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等材料,《考生签到表》待缓考、限考办理完毕后,由各系(院、部)从教务系统打印好一并装入信封。以上材料,每个考场各准备一份。

3)各开课单位根据需要可印制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卷。试卷印好后,由开课单位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印卷时,任课教师按课程需求统一准备草稿纸(五线谱或A4打印纸),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

5)印卷安排:各教学单位需带好所要求表格、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打印试卷。

印卷地点:人文楼 15B-B1008室

印卷时间:考查课6月2日-6月4日,考试课6月24日-6月30日(16:00前)。

4.阅卷

1)各系(院、部)教研室主任负责相关课程的阅卷工作,阅卷时注意试卷保密。

2)阅卷完成后,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下发的《阅卷、评分规范》进行阅卷。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师进行试卷的互查工作,确保阅卷的规范和成绩的准确无误。

(二)术科类

1.评委数量:专业术科考核评委数量每场5人及以上。

2.术科考场安排

1)表演类教学单位(钢琴系、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等)专业术科考试安排在音乐厅(学院音乐厅、标准音乐厅、现代音乐厅、舞蹈剧场、小剧场等)以及各系排练厅进行。

2)试场布置及要求

专业术科考核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试影像由开课系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评委席应单人单桌,各评委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排练厅场地,也需布置好观摩区域,以便于学生的观摩、学习。

四、缓考、限考与推迟考试

(一)缓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5月31日-6月4日;

考试课:624日-6月30日。

2.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登录“掌上浙音”手机端申报缓考,填写原因并上传相关凭证;任课教师于“掌上浙音” 手机端审核;开课系(院部)登录教务系统审核并打印学生申请表,由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学期存档。

3.注意事项

因病假、事假申请缓考的,学生所在系必须严格审批,缓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三门。

(二)限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5月31日-6月4日;

考试课:6月24日-6月30日。

2.办理流程

任课教师将限考学生信息登记并填写《限考登记表》上报开课系,并通知到每一位限考学生。《限考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由开课系(院、部)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系(院、部)。开课系(院、部)把限考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汇总,填写《限考汇总表》并上交教务处。

(三)推迟考试

考虑到参演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艺术演出和参演歌剧《红船》演出的的学生有大量的排练任务或者考试时间有冲突,经研究,以上参演学生允许申请推迟考试,于下学期初安排考试。

1.办理时间

考查课:5月31日8:00-6月4日16:30;

考试课:6月24日8:00-6月29日12:00。

2.办理流程

学生向所在系提交《推迟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2),所在系汇总交教务处(纸质稿签字并盖章)(见附件13),并在教务系统中把所涉及的学生的考试状态标注为“缓考”,但是这些学生如果考试不及格,还有一次补考机会;教务处把推迟考试的学生名单通知开课系,由开课系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五、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联系人:雷霄 联系电话:89808089

附件1-限考汇总表.xlsx
附件2-限考学生登记表.xlsx
附件3-考试用表.zip
附件4-监考须知.docx
附件5-考生须知.docx
附件6-试卷模板.zip
附件7-非卷面考核方法申请表.doc
附件8-期末考试阅卷、评分规范.docx
附件9-学生端掌上浙音缓考申请操作流程.pdf
附件10-教师端掌上浙音缓考审核操作流程.pdf
附件11-管理端缓考审核操作流程(教学秘书).pdf
附件12-推迟考试申请表.doc
附件13-推迟考试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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