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

各系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一)建设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拔尖人才培养、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类型和数量

“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我校可推荐15项,全省拟立项800项左右。以上15个常规教学改革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申报3项,由教学单位排序推荐后上报教务处。同时每个浙江省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1项,由各教指委直接推荐到省厅,不走学校渠道,有意向的老师请直接和相关教学指导委会联系。

重点选题项目参照《“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我校可推荐3项,全省拟立项100项左右。以上3项,每个教学单位限申报1项,由教学单位排序推荐后上报教务处

学校采用竞争性评审形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5项常规项目+3项重点项目。

2.负责人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建设周期、经费支持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每项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

(四) 项目管理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常规项目实行“名额到校、确认备案”立项方式,重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教学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及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支撑材料。

(五)提交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一式五份、电子稿请提交WORD版,纸质版负责人、参与成员须签字)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请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1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稿至行政楼501。

二、“十四五”第一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省“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延期结题的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附件4)

(二)验收标准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标注项目号或项目名称等信息,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同时须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全部研究内容。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为出版的论文、教材、出版的曲目、大师班、讲座、音乐会、调研报告、教改方案、专著、教学大纲、成果专利、教师学生获奖、录制的课程视频等相关支撑材料

教学单位汇总审核无误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组织结题验收评审会,邀请校内外专家重点检查教改实施完成情况、教改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立项申报书,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5),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结题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胶装成册,一共提交5本结题材料,结题验收报告与支撑材料电子稿合成一个PDF文件。

(三)提交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支撑材料

(附件5,一式五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6,一式一份);

 

请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1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稿至行政楼501。

联系人:金洁洁

联系电话:89808084

联系地址:行政楼50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省“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x
  附件: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 附件4.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清单.xlsx
  附件: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 附件6.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