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项目规范管理,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等本科教学项目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结项材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项目(附件1)、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结项程序
1.校级本科教学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校级课程思政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2.项目负责人自行邀请三位本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对申请结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和建议;
3.学校依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研究成果和专家评审鉴定意见审批是否予以结项。
三、结项材料
1.校级教改项目请填写《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二份)+支撑材料(一式二份);校级课程思政项目请填写《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一式二份)+支撑材料(一式二份)。支撑材料:根据立项书填写预期成果,包括教材、出版的曲目、大师班、讲座、音乐会、调研报告、教改方案、专著、教学大纲、成果专利、教师学生获奖、录制的课程视频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立项申请书中的一致。研究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封底。
2.校级教材项目,则需提供《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10本教材。
3.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若在立项后评上省级教学成果奖,则提供《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获奖文件或者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学院)汇总后,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结项报告+支撑材料交教务处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稿打包汇总发至:jinjiejie899@163.com。
2.2022年立项的本科教学项目及2023年立项的课程思政项目逾期未能完成任务者,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最多申请延期1年,若无故中止立项项目的研究,将取消其今后两年内申报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行政楼501办公室,jinjiejie899@163.com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校级本科教学项目(教改、教材、成果奖)名单.doc
附件: 附件2: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名单.doc
附件: 附件3: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一式二份)-延期申请.doc
附件: 附件4:校级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二份)-教改、教材、成果奖.doc
附件: 附件5: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二份).doc
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