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音乐学院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暨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第十届教学竞赛选拔赛

发布时间:2017-05-16

各系(部):

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交流推广青年教师的现代教学技能和教学经验,更新教育理念,掌握教学方法,推进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第届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 号)(附件5)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音乐学院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本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比赛内容及方法

本次比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个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
   (一)教学设计。包括: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的复印件8份;

2.参赛课程教学设计的纸质汇编本8份,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话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比赛不安排学生听课,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众进行课堂教学。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三)教学反思。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比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三、组织机构

本届教学技能比赛由教务处、校工会统一组织实施,比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四、比赛实施程序

本届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系(部)选拔阶段(5月24日前)

选拔赛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系(部)应要求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参加选拔比赛。系(部)选拔赛以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为主要比赛形式,可以结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在选拔赛的基础上,各系(部)须推荐参加院级比赛人选至少1名,鼓励表演类教师参加教学比赛,并填写《浙江音乐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一份),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及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复印件(纸质稿一式八份),于5月24日前报至教务处,电子稿发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同时系(部)将选拔情况做一小结,盖章于5月24日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

   (二)学院决赛阶段(6月14日)

决赛根据参赛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比赛,并依据最终比赛成绩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加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第十届教学竞赛。

五、评审办法与奖励

(一)学院决赛将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第十届教学竞赛决赛教学设计评分表》(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第十届教学竞赛决赛课堂教学评分表》(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第十届教学竞赛决赛课决赛反思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分;

(二)本次比赛共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选手将作为省级优秀奖候选人代表学院参加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第十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选拔赛和决赛。

各系(部)应将青年教师参加比赛及获奖情况作为本年度该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和学年考核依据。

附件1:决赛教学设计评分表.doc

附件2:决赛课堂教学评分表.doc

附件3:决赛教学反思评分表.doc

附件4:参赛选手推荐表.doc

附件5: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pdf

                     

                                                                      教务处、工会

    ○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