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为充分发挥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作用,督促教师更加重视教学、研究教学,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引入教学管理质量平台,决定在平台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202162810:0072日23:00

二、评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参评对象: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四、操作方法:在评价时间内,使用微信端进行课程评价。

步骤一:扫描界面二维码,或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登录教学评价系统。绑定账户账号:学号,初始密码111111),学校选择浙江音乐学院”,点击登录。 

           步骤二:登录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我的问卷】-【待完成】任务,点击具体任务进行评价,提交则完成评教。

五、相关要求:

本次网上评价为匿名评价,学生信息完全屏蔽。希望全院学生积极参评,客观评价,学院将根据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做好未来课程的改进。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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