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作用,督促教师更加重视教学、研究教学,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引入教学管理质量平台,决定在平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2021年6月28日10:00—7月2日23:00
二、评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参评对象: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四、操作方法:在评价时间内,使用微信端进行课程评价。
步骤一:扫描界面二维码,或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登录教学评价系统。绑定账户(账号:学号,初始密码:111111),学校选择“浙江音乐学院”,点击登录。
步骤二:登录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我的问卷】-【待完成】任务,点击具体任务进行评价,提交则完成评教。
五、相关要求:
本次网上评价为匿名评价,学生信息完全屏蔽。希望全院学生积极参评,客观评价,学院将根据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做好未来课程的改进。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