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音乐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为充分发挥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作用,督促教师更加重视教学、研究教学,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现决定在平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2019年11月25日10:00—11月30日23:00
二、评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参评对象:本学期全部课程
四、操作方法:
在评价时间内,学生可使用微信端进行课程评价。具体方法请参看评价流程图附件。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