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

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期末临近,为了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的出卷、阅卷、归档等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试安排

1.考查课除网络课程考核时间:20221219-23日;

2.术科类考试时间:20221224-29日;

3.理论类考试时间:20221230日、2023年1月3日-5

4.网络课程考试时间:见后续《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网络课程)结课及考试的相关通知》。

、具体实施方案

(一)理论课程

1.出卷

(1)出卷数量:为2/门(含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出卷老师需在试卷卷首及页脚相应位置标明A/B卷,A卷做正考试卷,B卷做补(缓)考试卷。

(2)出卷时间129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出卷工作。

(3)试卷质量:试卷内容力求涵盖基础知识、反映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知识、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等内容;试卷题量要适中,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为宜;题型要多样,需注意主客观结合、比例科学适度。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准确反映学生课程学习的情况。

(4)出卷要求:同一学期同门课程A、B卷或近三年同门课程的任意两套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高于20%(含);试卷分量充足,确保学生考程不得提前1/2时间结束。

2.审卷

各教研室(组)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专家对A、B卷(含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并注意保密。审卷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命题审定表》。教研室(组)主任确认签字后方可印卷。

3.印卷

1)试卷印刷应以教研室(组)为单位,由专人到指定印刷点印制。印卷人应确保试卷版本、格式、内容等准确无误,印卷数量遵循应考人数+2原则。“标准答案”用小号信封装好、密封后和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内,然后将试卷袋密封并在封条处签名,填写试卷袋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2)为了便于后续阅卷、归档等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另备一个大号信封,装入《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违纪情况登记表》、《质量分析表》、《阅卷情况登记表》、《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等材料,《考生签到表》待缓考、限考办理完毕后,由系部(学院)从教务系统打印好一并装入信封。以上材料,每个考场各准备一份。

3)各开课单位根据需要印制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卷。试卷印好后,由开课单位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印卷时,任课教师按课程需求统一准备草稿纸(五线谱或A4打印纸),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

5)印卷安排:各教学单位需带好所要求表格、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打印试卷。

印卷地点:人文楼 15B-B1008室

印卷时间:1213-1216日(9:00-16:00)。

4.阅卷

1)各系部(学院)教研室(组)主任负责相关课程的阅卷工作,阅卷时注意试卷保密。

2)阅卷完成后,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阅卷、评分规范》进行阅卷。教研室(组)主任负责组织教师进行试卷的互查工作,确保阅卷规范和成绩准确无误。

(二)术科类课程

1.评委数量:术科考试评委数量每场5人及以上。

2.术科考场安排

1)表演类教学单位(钢琴系、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学院、戏剧系等)专业术科考试安排在音乐厅(学院音乐厅、标准音乐厅、现代音乐厅、舞蹈剧场等)以及各系(学院)排练厅进行。

2)试场布置及要求

专业术科考核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试影像由开课系部(学院)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评委席应单人单桌坐成一排(评委多可坐两排),须贴好评委姓名座签并按号入座,各评委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排练厅场地,也需布置好观摩区域,以便于学生的观摩、学习。

(三)网络课程

1.考试课程:所有网络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网络课程)结课及考试的相关通知》。

2.结课时间:2022年12月18日,请同学们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3.考试地点:人文楼机房(15B-B702、15B-B801、15B-B804、15B-B805)

缓考、限考缺考

(一)缓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1212-121614:00

考试课:1219-122314:00

2.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登录“掌上浙音”手机端申报缓考,填写原因并上传相关凭证;任课教师于“掌上浙音”手机端审核;学生所在系(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审核并打印学生申请表,由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学期存档。

3.注意事项

因病假、事假申请缓考的,学生所在系(学院)必须严格审批,缓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三门。

(二)限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1212-121614:00

考试课:1219-122314:00

2.办理流程

任课教师将限考学生信息登记并填写《限考登记表》上报开课系部(学院),并通知到每一位限考学生。《限考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由开课系部(学院)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系(学院)。开课系部(学院)把限考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汇总,填写《限考汇总表》并上交教务处。

注:被限考学生的该门课程评教分数无效。

(三)缺

学秘书需在考试结束当天进入教务系统录入缺考。

教务系统缺考办理操作流程:考务管理应考学生选择批次勾选学生缺考课程修改考试情况缺考。

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考试批次

项目安排

时间安排

备注

 

 

 

考试课排考

129日前完成

 

考试出卷

129日前完成

 

考试审卷

1213日前完成

 

印卷

1213-16

时间:9-16点 

办理考查课限考、缓考

1212-16

 

办理考试课限考、缓考

1219-23

 

考查课考核

1219-23

 

术科类课程考试

1224日-29

 

理论课程考试

1230日、1月3日-5

 

阅卷、检查、录分

110日前

录入

系统

防疫要求

考试期间各单位须按照学校防控办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考试有序安全进行。考试当天考生自备医用口罩进入考点,笔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带口罩。

 

联系人:全奕诺    联系电话:89808095

      

附件1:限考汇总表.xlsx

附件2:限考学生登记表.xlsx

附件3:考试用表(新).zip

附件4:考生须知.docx

附件5:监考须知.docx

附件6:试卷模板.zip

附件7:非卷面考核方法申请表.doc

附件8:阅卷规范(含样卷).zip

附件9:学生端掌上浙音缓考申请操作流程.pdf

附件10:教师端掌上浙音缓考审核操作流程.pdf

附件11:管理端缓考审核操作流程(教学秘书).pdf

 

              教务处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