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各教学单位:

经研究,兹定于2022328-41日学校本科合格评估工作小组联合合格评估督导组将对各单位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归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于3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1.试卷。这是合格评估检查的重点。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及本学期补(缓)考试卷、打分表、音视频材料、阅卷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考试材料的装订归档情况。具体参照文件《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阅卷、评分规范》。因疫情暂缓返校未参加本学期补缓考的学生相关考试材料延期检查。

2.其它教学过程材料。检查本科教学档案相关材料:《教学进度计划表》、《学生课程学习过程记录册》与《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即大课本与小课本)、《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本》等。

3.实习见习相关材料等。

二、考试材料检查要求

按照合格评估的要求,各教学单位要对上学期的各课程试卷进行重点检查。

(一)落实试卷检查三级责任制

1.阅卷教师自查。任课教师为试卷检查直接责任人,须对照《阅卷、评分规范》要求对自己批阅的每一份试卷进行认真严格的自查,自查无误后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中签字确认。

2.教研室负责审核。教研室主任是本教研室试卷检查的第一责任人,由教研室主任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教研室内部的严格检查,可以通过教研室内教师互查的方式,对每张试卷再次进行逐一检查,保证试卷批改规范、得分准确,检查无误后由教研室主任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中签字确认。

3.系部(学院)主任(院长)是负责本部门试卷检查的第一责任人。系部(学院)须加强对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规范管理,系部(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须切实做好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归档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系部(学院)可以通过所属各教研室之间互查的方式进行第三次核查。核查无误后,各系部(学院)对照《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材料存放情况指标一览表》进行归档与检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在《自查报告》与《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进一步加强考试档案管理标准化。

4.本科合格评估工作小组将联合合格评估工作督导组对各单位每份材料进行审核验收。

(二)试卷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试卷批改的规范性。

2、重点检查分数的准确性。包括小分和总分。一定要用计算器核算分数,不要口算。

3、重点检查各项材料的签名有否缺失。

(三)责任追究

试卷及各类教学材料归档工作是教学规范的需要,也是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系部(学院)、教研室、教师要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各项教学材料的规范无误。按照《浙江音乐学院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的规定,对于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影响合格评估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问题严重者,将以教学事故论处。

 

附件1阅卷规范(含样卷).zip

附件2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pdf

附件3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xls(新)

附件4考试材料归档情况自查报告 .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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