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即日起进行第三轮外聘教师本科(含实践乐团)实际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轮统计时间段
统计范围: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院历第11-16周(5月10日至6月18日),共6周。6月28日(星期一)、6月29日(星期二)、6月30日(星期三)正常上课,请大家手工计入到第三轮课费中。
*温馨提醒:根据4月25日通知安排,原定于11周的艺术时间周推迟到第17周,由于系统内早已分段排课,故系统统计勾选为(12-17周)。
其中6月14日为端午节 (星期一)全天停课,该日工作量已在系统中去除。
l 实践乐团课程因非按课表实际上课,承担这些课程的外聘教师课时由该乐团负责统计上报。
承担本科教学的外聘教师课时统计需和系统内教学课表一致。
二、外聘教师课费统计
1.如有外聘教师工作量增减的,请填好工作量变更登记表,并将变更增减数据上传到系统中。(数据上传截止时间6月30日)
2.导出外聘教师课费发放清单,仔细核查、完善每一项内容。
3.交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将以下表格纸质稿于6月30日前交送教务处,电子稿发联系人邮箱:
(1)《外聘教师课费发放清单》(系统导出,仔细核查每一项内容)
(2)《浙江音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变更登记表》
三、系统操作
1.教师周工作量导出新增有“外聘”、“非外聘”和“全部”的选项,可直接按周次导出外聘教师工作量,修改增减部分后直接导入;
2.对教师周工作量的增减可在系统中直接进行修改;
3.在导出外聘教师课费发放清单时注意事宜,由于需按选定的周次进行计算,因此显示的EXCEL文件是网页版,这时保存文件必须选择另存为,且将文件类型改为“xls”或“xlsx”(见下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芽,联系电话:89808128
邮箱:1035086198 @qq.com
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