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 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提高外聘教师业务水平,确保排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浙音〔2020101号)学院文件要求,正式启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承担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

(已考核且聘期未满一年的外聘教师无需重新考核)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1710

三、考核办法

1.续聘外聘教师(聘期已满一年需要继续聘用):各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且已考核过所有外聘教师,根据其综合教学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2.新聘外聘教师:各教学单位组织考核组,对所有未经考核且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考核结果确认拟聘人选。考核组成员包括各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相关教研室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教学督导(或由督导组安排人员)组成,教学管理部门 、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综合考核一般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试讲(说课)环节,一般在其课程正式开课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应提前报教学管理部门、人事处备案。

专业能力考核:

理论类可采用面试答辩形式,表演类一般由各教学单位指定或个人选取两首不同风格的曲目进行现场演唱(奏),时间约15分钟(按情况可延长时间);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金钟奖、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应聘人员可免专业能力考核。

3.各教学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和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严格按照附件中提供的表格样式填写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接收,并将浙江音乐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于20217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温馨提醒: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做好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教学单位,如若在开学初上报新聘任教师的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808128

教务处

 2021621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课教师考核表.docx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院系外聘教师考核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外聘教师聘任的通知.docx

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浙音〔2020〕101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