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浙江音乐学院李叔同学院 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复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关于举行浙江音乐学院李叔同学院

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复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叔同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各系上报的初选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总量,现确定本科及研究生共54人、附中学生共20人进入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复选。现将本次复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选名单及曲目要求

1.本科及研究生复选名单及曲目要求(见附件1)

2.附中学生复选名单及曲目要求(见附件2)

二、复选时间

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选要求

1.复选工作在李叔同学院统一指导下以公开选拔方式进行,秉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本科及研究生以所在系为单位分别组织复选;附中学生由附中统一组织实施复选工作。

3.评委从专家库中抽签决定。本次复选评委的专家库由李叔同学院和各系按照组别,推荐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组成。

4.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9人,具体评委数量根据各系实际情况确定。评委组中必须安排一定比的校外评委。

5.本次复选结果由学院根据专业成绩和各专业总量统筹后公布。


附件1.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研究生)复选名单及曲目要求.xlsx

附件2.2021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附中学生)复选名单及曲目要求.xlsx

 

     

李叔同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