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各相关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重要的实践性环节,根据《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音2019145)和2016级(专升本专业为2018级)培养方案的要求,2020届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兼任组长,负责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各系职责。各系应制订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建立指导教师的选拔机制;组织开展命题、 征题、 审题、 选题与开题; 强化教师指导、学生撰写的过程管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组织安排评审与答辩、 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 做好材料验收、 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应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系与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


二、指导教师条件及职责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教师不能独立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但可协助指导。若需外聘指导教师的,需填写外聘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经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指定1位校内教师为联络人。

2.为保证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独立承担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最多不得超过8人。

3.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和答辩予以全过程的指导。提前做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定选题;下达任务书;推荐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指导学生做好外文翻译与文献综述工作,填写开题报告;审定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教育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直至定稿;指导学生精心准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

 

三、选题与撰写

1.选题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并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题目的难度适中。

2.选题一般以本学科专业内容为主,并体现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各系应采取教师指导性命题、学生自由选题、独立命题等多种方式。学生可以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采用理论研究、田野调查报告、学习与实践体会、实验报告或案例设计分析、项目策划等多种形式;也可以结合理论研究、作品创作或演出、音乐会、曲目剧目、实习实践等实际问题,根据文化浙江建设、提高人民音乐素养需要,研究一些应用型课题。

3.毕业论文(设计)每生一题,独立完成,若重大课题(设计)确需多人合作完成,需经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明确每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具有相应的子设计或子论文)。

4.毕业论文(设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实确凿、条理清楚、逻辑性强,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引用他人观点和论述,必须注明出处和来源。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撰写。

 

四、论文要求

1.主修作曲技术理论的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少于5000字,主修音乐学理论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不少于10000;其他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学院指定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应在30%以下(含)。超过30%的,不能参加答辩。学生及所在系应分别进行检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符合要求。

3.学生在初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根据答辩小组建议须对论文进行调整、完善的,可修改后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前各系按照初次答辩程序进行资格审核。二次答辩不及格者在弹性学制年限内每学期末申请参加答辩。


五、答辩与成绩评定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系领导、专业负责人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全系的答辩工作。根据各系实际可再分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原则上由5名(含)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2.各系应组织全体本科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答辩组织形式由各系自行规定。

3.答辩委员会及小组成员须在答辩前审阅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以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陈述约15分钟,答辩约15分钟。

4.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各系论文答辩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其中各专业“优秀”成绩比例不超过25%,“良”成绩比例不超过50%,“中”及以下成绩比例不低于25%。

5. 各系以不超过该专业毕业生数5%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毕业生优秀论文。

 

六、材料存档

各系负责存档本系学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一个学生一个档案盒,所有材料都放在同一个档案盒中存档。档案盒上写学生姓名、系、班级、学号等。其中,论文单独胶装成册,其余材料按档案盒材料目录胶装成一本。电子文本材料按专业、学号整理交送教务处。

联系人:申老师

  话:89808087

  箱:shenxz2005@163.com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本科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抽评参考标准、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

附件3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用表

 2020届毕业论文的通知.zip

                                                        教务处

                           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