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9 号,见附件1)的文件要求,现对“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为《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64号)确定的1个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浙教高教〔2017〕29号)确定的3个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专业负责人 |
专业所在系 |
公布时间 |
1 |
130202 |
音乐学 |
省优势专业 |
杨九华 |
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 |
2016 |
2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省特色专业 |
郭鸣 |
作曲与指挥系 |
2017 |
3 |
130201 |
音乐表演 |
省特色专业 |
杜如松 |
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 |
2017 |
4 |
130205 |
舞蹈学 |
省特色专业 |
张薇 |
舞蹈系 |
2017 |
二、检查程序和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分学院检查和省教育厅抽查两个阶段。
1.学院中期检查的重点。
请省优势特色专业负责人对照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对前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围绕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加强专业师资队伍、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和强化专业社会服务等五方面建设任务进行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出整改计划,并分专业填写《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和《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见附件2)。并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状态数据表》(附件2,一式七份)交教务处,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联系人:金洁洁,联系电话:89808084.
在此基础上,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检查,请专业负责人准备8分钟的PPT汇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省级抽查。
在学校自评基础上,我们将通过一定方式对部分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进行抽评。抽评主要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抽评,听取项目建设汇报、查看专业建设成果及抽查核心指标等。
3.检查结论。
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专业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省级抽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列入警示。学校自评结果与省级抽评结果不一致的,以省级抽评结果为准。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中期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重要参考,不合格的专业不得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请各专业务必重视此项中期检查工作。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又是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2: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报告和数据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