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25日下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 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浙教办函〔202120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此次申报针对以下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申报范围: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申报数量:根据教育厅文件,学校本年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门数共限项申报40项,线上一流课程门数共限项申报20项。

认定方式:本次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继续采用学校申报、省厅评审的方式,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

二、课程申报条件

2020年起,对国家级和省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作为2020 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其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推荐。

申报要求:

(一)线上一流课程:截至20211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二)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按照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明确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鼓励学校申报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协同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鼓励报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

三、课程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35前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

1.线上一流课程: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一式5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2.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表(附件2、附件28指明附件材料清单)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纸质稿送交行政楼501办公室,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电子稿汇总发至jinjiejie899@163.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二)网络申报:教务处评审完毕后,通知入选课程负责人于2021320日至30日,登录浙江省课程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课程网上申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3), 申报截止时间为330日。


  附件: 附件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 附件3: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 附件4:线上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1).docx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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