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补缓考成绩录入完毕后,及时做好平均学分绩点警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学期在校学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统计工作(详见附件一:学业预警操作流程),对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由教学单位签发“平均学分绩点警示通知书”(详见样表1),通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给学生,一份通知到学生家长,一份给教学单位辅导员,一份留存教学单位办公室。并填写平均学分绩点警示汇总表(详见样表2),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收到“平均学分绩点警示通知书”的学生,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帮扶工作,指导学生制定针对性措施:1.努力学习,对正在修读、即将修读的课程一定要争取取得好成绩以提高平均学分绩点; 2.重修已获得学分成绩较低的课程,提高该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会相应提高。
三、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样表1:平均学分绩点警示通知书
样表2:平均学分绩点警示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2日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警示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