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7

各系部(学院):

为更好地实现“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的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我校专业特色,拓宽学生视野,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要,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微专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窗体底端

一、总体原则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微专业设置应体现专业特色、兼顾实用性、创新性和复合交叉性坚持“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跨学科核心课程体系。

鼓励紧密结合人工智能紧缺性产业领域鼓励校企融合,行业企业合作开发鼓励各院系整合现有课程资源、线上课程资源,可选择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形式。

二、申报要求

1.微专业项目名称简明扼要,能充分体现该微专业特色及内涵;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

3.微专业需具备较完善的课程体系及授课计划,原则上设置 3-5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3-8学分,学制不超过1年,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报名;

4.微专业开设系部(学院)能从政策、人员、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老师。

三、工作安排

1.学校发布微专业项目申报通知,系部(学院)组建项目团队,制定招生要求、课程体系等文件,填写《浙江音乐学院微专业申请书》(附件1),经党政联席会商议后择优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对申报的微专业项目进行评审,获批后的项目教务处统一发布“微专业招生通知”,由各系部(学院)开展报名、遴选工作;

3.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同步进行系统选课,确定微专业选课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学院)于4月3日前将《浙江音乐学院微专业申请书》(附件1)交至教务处503室。

联系人:王婷   电话:89808069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附件1 浙江音乐学院微专业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