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4年课程思政项目等本科教学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9

各系部(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项目规范管理,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立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4年立项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等本科教学项目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材料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项目(附件1)、2024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附件2)

二、结项程序

1.校级本科教学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校级课程思政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各系部(学院)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

3.学校依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研究成果及系部(学院)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审批是否予以结项。

三、结项材料 

1.校级教改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近3)+公开发表论文或录制课堂展示视频+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2.校级教材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10本出版教材+其他支撑材料;

3.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应成果+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若在立项后获评省级教学成果奖,请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公开发表论文或课题相关成果公开展示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教学案例+课程校内公开展示+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其他支撑材料包括教材、出版的曲目、大师班、讲座、音乐会视频海报、调研报告、教改方案、专著、教学大纲、成果专利、教师学生获奖、录制的课程视频等。

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立项申请书中一致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1份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封底)。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学院)汇总后,于20251030前将结项报告支撑材料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稿打包汇总发至邮箱:826391201@qq.com;

2.2023年附中专项项目结项由附中单独组织;

3.项目因故未能完成者,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最多申请延期1年若无故中止立项项目研究,将取消其两年内申报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的资格;

4.联系人:王婷89808069,行政楼501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立项清单.pdf
  附件: 附件2 2024年浙江音乐学院本科课程思政类项目立项清单.pdf
  附件: 附件3 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docx
  附件: 附件4 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 附件5 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