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项目规范管理,研究决定现启动2023年立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4年立项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等本科教学项目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材料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项目(附件1)、2024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项目(附件2)。
二、结项程序
1.校级本科教学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校级课程思政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各系部(学院)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
3.学校依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研究成果及系部(学院)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审批是否予以结项。
三、结项材料
1.校级教改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近3)+公开发表论文或录制课堂展示视频+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2.校级教材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10本出版教材+其他支撑材料;
3.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应成果+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若在立项后获评省级教学成果奖,请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公开发表论文或课题相关成果公开展示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教学案例+课程校内公开展示+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二份;
其他支撑材料包括教材、出版的曲目、大师班、讲座、音乐会视频海报、调研报告、教改方案、专著、教学大纲、成果专利、教师学生获奖、录制的课程视频等。
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立项申请书中一致,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封底)。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学院)汇总后,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结项报告、支撑材料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稿打包汇总发至邮箱:826391201@qq.com;
2.2023年附中专项项目结项由附中单独组织;
3.项目因故未能完成者,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若无故中止立项项目研究,将取消其两年内申报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的资格;
4.联系人:王婷,89808069,行政楼501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立项清单.pdf
附件: 附件2 2024年浙江音乐学院本科课程思政类项目立项清单.pdf
附件: 附件3 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报告.docx
附件: 附件4 浙江音乐学院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 附件5 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