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和管理办法》(浙音〔 2022〕 93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上课情况,即日起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一、统计时间
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统计时段为2024年9月2日至12月22日,计16周。
二、统计范围
列入本科教学的所有课程及教研室负责人补贴。本学期内实践教学、叔同学院教学、青年教师助讲补贴、五大学院教学等工作量,一并统计上报。
1.每个教师只在一个教学单位统计。涉及多个单位上课的,由学科归属单位申报统计课时,其他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教师工作量报送至该教师课时统计单位。
2.实践教学工作量: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教师参与的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专业实习、采风、社会实践、体育类(运动队)等工作量。
3.叔同教学工作量:由李叔同学院分别报送给教师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增加。
4.五大学院教学工作量:五大学院计算完成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老师工作量告知教师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增加。
三、统计调整
1.在编教师教授的课程均按计划课时数计算,法定节假日、学校统一停课日不扣工作量。未纳入课表的工作量(如音乐学写作课等),由各单位填写《教学工作量变更汇总表》。个别教师因自身原因调停、代课的,由教师填写《教学工作量变更登记表》、单位进行汇总。
2.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变更工作量的表格导入教务系统。本学期工作量变更在第16周调整。
四、交送材料
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电子表格(附件2、3)与纸质表格(附件3)交送至教务处。未准时交送的,视为计划工作量无需更改。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9808087,邮箱:shenxz2005@163.com
附件:
附件: 2024-2025-1 工作量统计通知.zip
1.教学工作量变更登记表(教师填写)
2.教学工作量变更汇总表(单位填写)
3.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