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档案归档工作要求,请各单位于11月1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材归档及自查作,将《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自查报告》发送至邮箱qynjinoo@163.com。

一、考试材料归档要求

1.任课教师为归档直接责任人,须对照《阅卷、评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后,将相关考试材料交系部(学院)存档,并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中签字确认。

2.系部(学院)须加强对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规范管理,教学秘书对照《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材料存放情况指标一览表》进行归档与检查,并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签字确认;

3.系部(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须切实做好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归档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填写《自查报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进一步加强考试档案管理标准化。

二、自查范围

为确保教学材料的归档质量,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力量做好教学档案自查工作。检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补(缓)考试卷(包括网络课)、打分表、音视频材料、阅卷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考试材料的装订归档情况。具体参照文件《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阅卷、评分规范》。

试卷归档工作是教学规范的需要,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系部(学院)、教研室、教师要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各项教学材料的规范。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考试材料归档情况自查报告 .doc
 附件2: 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pdf
 附件3: 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xls
 附件4: 阅卷规范(含样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