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8号)的要求,并就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教育强国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全国拟认定第三批团队200个,其中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团队评审指标为12个。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名额为1个。
各教学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个团队。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推荐,如无合适团队可不申报。
三、工作要求
“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请单位高度重视,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并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制度等方面对“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给予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各系部(学院)按照“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指标,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
(二)各系部(学院)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按照教育厅下达名额,组织遴选后报教育厅。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
(1)申请表(附件2,一式五份)
(2)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一式五份)
(3)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送至教务处行政楼501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的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jinjiejie899@163.com。
联系人:金洁洁
联系电话:0571-89808084
办公地址:行政楼501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
附件: 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