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校内选拔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中音字【20232号)文件精神,校于近期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组进行了选拔。现按照各组别参赛名额,推荐以下选手组成浙江音乐学院代表队,参加金钟奖相应组别的比赛

一、报送名单

二、报送方式

请所有入选选手仔细阅读相应的比赛细则,于5月5日前完整、规范填写《选手登记表》,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交至行政楼507办公室,季文婧,联系电话:0571-89808069。

   三、比赛日期

 1. 全国选拔赛将在5月20日至6月20期间举行。其中,美声组、二胡组的比赛在武汉,小提琴组、民声组的比赛在天津举行。

    2. 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23年10月13日至23日在成都举行。



教务处、叔同学院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小提琴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pdf
附件1-1小提琴选手登记表.pdf
附件2 声乐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pdf
附件2-1声乐(美声)选手登记表.pdf
附件2-2声乐(民族)选手登记表.pdf
附件3 二胡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pdf
附件3-1二胡选手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