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预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2年10月底我校将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确保正式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定于 9 月19日-21日(下周一至周三)开展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拟邀请组织或参加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具有丰富教学管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校外专家,按照正式评估专家进校时的考察方式,在全校开展合格评估预评估。为了切实做好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9月19日-21日(下周一至周三)专家进校预评估考察期间,全体教师坐班,全体教职员工手机24小时开机(教师上课不能接手机,手机静音),各院系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全天待命。全体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均需在校接受访谈、座谈,特殊情况不能在校的,须按程序书面请假,由人事处、学生处审批;中层干部由组织部审批;

2.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都要做好专家听课准备,精心设计教案,体现学校应用型艺术人才办学定位、注重专业特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安排师生互动;学生按时到课、认真听讲、气氛活跃;

3.根据评建办准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评估知识手册(学校篇)》《评估知识手册(深度访谈篇)》《应知应会应做手册(学生篇)》等,请各主要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院系教职工、学生认真审读,做好专家访谈准备,校领导、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为必谈对象;

4.后勤与校园安全处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美化和布置;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校园交通秩序及车辆有序停放;做好电力供给应急方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5.全体师生要以平常心、正常态、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配合专家组做好访谈工作;交流时要实事求是,说话有根据,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对于学校的特色、亮点、成绩要正面客观宣传;对于不足要从大局出发,要从建设性意见和提升的角度来看;提供给专家的数据和材料要及时准确。

预评估是学校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体教职员工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对于因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麻痹大意、要求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学校评估工作的单位、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浙江音乐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