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各教学单位: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临近,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的出卷、阅卷、归档等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所有材料都将是年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必查内容各教学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命题时须紧扣教学要求与命题标准,避免题目偏易或偏难,确保学生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阅卷须客观公正,卷面批阅规范,分数统计准确;严格按要求做好监考、试卷批改、归档等工作确保各项教学材料的规范完整。

一、特别提醒

由于本次期末考试试卷是下半年合格评估必查材料,为了有较充裕的时间做好试卷阅卷、自查、互查、督查工作本学期先举行理论类课程考试,后进行术科类课程考试。

理论类课程考试结束后,请各单位立即着手进行阅卷工作,按照教师自查、教研室(组)互查、系部(学院)核查三级检查工作要求,做好试卷检查,确保无误后再进行登分。系部(学院)审核无误后报学校评建办验收。对因试卷批改不认真、工作马虎导致试卷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学单位和教师,学校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期末考试安排

1.考查课考核时间:2022620日-24日;

2.理论类考试时间:2022627-30日;

3.术科考试时间:202271-6日。

、具体实施方案

(一)理论课程

1.出卷

(1)出卷数量:为2/门(含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出卷老师需在试卷卷首及页脚相应位置标明A/B卷,A卷做正考试卷,B卷做补(缓)考试卷。

(2)出卷时间:610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出卷工作。

(3)试卷质量:试卷内容力求涵盖基础知识、反映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知识、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等内容;试卷题量要适中,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为宜;题型要多样,需注意主客观结合、比例科学适度。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准确反映学生课程学习的情况。

2.审卷

各教研室(组)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专家对A、B卷(含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并注意保密。审卷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命题审定表》。教研室(组)主任确认签字后方可印卷。

3.印卷

1)试卷印刷应以教研室(组)为单位,由专人到指定印刷点印制。印卷人应确保试卷版本、格式、内容等准确无误,印卷数量遵循应考人数+2原则。“标准答案”用小号信封装好、密封后和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内,然后将试卷袋密封并在封条处签名,填写试卷 袋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2)为了便于后续阅卷、归档等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另备一个大号信封,装入《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违纪情况登记表》、《质量分析表》、《阅卷情况登记表》、《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等材料,《考生签到表》待缓考、限考办理完毕后,由系部(学院)从教务系统打印好一并装入信封。以上材料,每个考场各准备一份。

3)各开课单位根据需要印制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卷。试卷印好后,由开课单位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印卷时,任课教师按课程需求统一准备草稿纸(五线谱或A4打印纸),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

5)印卷安排:各教学单位需带好所要求表格、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打印试卷。

印卷地点:人文楼 15B-B1008室

印卷时间:614-617日(9:00-16:00)。

4.排考

理论类课程统一排考完成后,辅修学生的排考安排需由开课单位通知相关学生。

5.阅卷

1)各系部(学院)教研室(组)主任负责相关课程的阅卷工作,阅卷时注意试卷保密。

2)阅卷完成后,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阅卷、评分规范》进行阅卷。教研室(组)主任负责组织教师进行试卷的互查工作,确保阅卷规范和成绩准确无误。

(二)术科类课程

1.评委数量:术科考试评委数量每场5人及以上。

2.术科考场安排

1)表演类教学单位(钢琴系、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学院、戏剧系等)专业术科考试安排在音乐厅(学院音乐厅、标准音乐厅、现代音乐厅、舞蹈剧场等)以及各系(学院)排练厅进行。

2)试场布置及要求

专业术科考核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试影像由开课系部(学院)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评委席应单人单桌坐成一排(评委多可坐两排),须贴好评委姓名座签并按号入座,各评委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排练厅场地,也需布置好观摩区域,以便于学生的观摩、学习。

、缓考、限考、免修、缺考

(一)缓考

1.办理时间

考查课:613日-617日14:00

考试课:620日-624日14:00

2.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登录“掌上浙音”手机端申报缓考,填写原因并上传相关凭证;任课教师于“掌上浙音” 手机端审核;学生所在系(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审核并打印学生申请表,由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学期存档。

3.注意事项

因病假、事假申请缓考的,学生所在系(学院)必须严格审批,缓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三门。

(二)限考、免修

1.办理时间

考查课:613日-617日14:00

考试课:620日-624日14:00

2.办理流程

1)任课教师将限考学生信息登记并填写《限考登记表》上报开课系部(学院),并通知到每一位限考学生。《限考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由开课系部(学院)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系(学院)。开课系部(学院)把限考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汇总,填写《限考汇总表》并上交教务处。

2)开课系部(学院)填写《免修汇总表》上交教务处。

注:被限考学生的该门课程评教分数无效。

(三)缺

教学秘书需在考试结束当天进入教务系统录入缺考。

教务系统缺考办理操作流程:考务管理-应考学生-选择批次-勾选学生缺考课程-修改考试情况-缺考。

 

、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防疫要求

    考试期间各单位须按照学校防控办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考试有序安全进行。考试当天考生自备医用口罩进入考点,笔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带口罩。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89808089    

      

附件1-限考汇总表.xlsx

附件2-限考学生登记表.xlsx

附件3-考试用表(新).zip

附件4-考生须知.docx

附件5-监考须知.docx

附件6-试卷模板.zip

附件7-非卷面考核方法申请表.doc

附件8-阅卷规范(含样卷).zip

附件9-学生端掌上浙音缓考申请操作流程.pdf

附件10-教师端掌上浙音缓考审核操作流程.pdf

附件11-管理端缓考审核操作流程(教学秘书).pdf

附件12-免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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