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关于推荐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根据《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音乐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和承担相关规划、研究、建设等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如获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含示范课)负责人、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系列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条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2.负责协助制定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规划;

3.探索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路径,指导并推进学校、系部(学院)、教研室、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与实践;

4.作为课程思政专家组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培训等活动,提升广大教师思政育人意识和思政建设能力。

5.研究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推荐名额

1.各系部(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担任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

2.请于12月25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sfz@zjcm.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501办公室。联系人:单琲,89808107。

 


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