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规范教材选用,确保优秀的教材及时到位,保障教学运行有序,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征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以符合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
3.更新原则。结合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选用的教材要及时更新。4.教师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根据开课计划,核对下学期使用的教材,避免发生漏订、误订和重复订购等现象。
5.自愿原则。学生自愿订购教材。
二、教材征订流程
1.新增教材选用申报:由教师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自编选用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教研室审核并报所在教学单位审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由教务处录入教材库信息。
2.教材需求维护:在教务系统中“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需求管理”中维护好本学期所需的教材。
3.教材征订汇总:教材需求维护完成后可在教务系统中“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需求管理 > (已指定)>导出汇总表”,各教学单位仔细审核该学期学生教材,确认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4.教师用书订单:进入“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材管理 > 教师用书”,维护好本学期教师用书信息。维护完成后导出教师征订汇总表,确认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5. 学生教材订单:待第二轮选课结束后,系统根据选课结果和教材需求生成学生教材订单。之后将开设一轮学生可自主退订或增订教材。 (另行通知)
三、境外教材选用征订
由教师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3),附至少三位专家出具的境外教材个人审读意见,报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除上述教材征订流程外,最终需报学院党委会审定意见同意后方可选用。
境外教材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三、征订截止时间及报送材料
1. 教材选用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 浙江音乐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
3. 教师教材征订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
4. 浙江音乐学院境外教材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
5. 系统征订操作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5日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89808128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教材自编选用审批表》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4《境外教材个人审读意见表》
附件5《浙江音乐学院境外教材汇总表》
附件6.《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附件7.22春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电子版数据 (供参考)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