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研究,兹定于2021年10月25-29日教务处将对各单位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归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 检查本科教学档案相关材料:《教学进度计划表》、《学生课程学习过程记录册》与《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即大课本与小课本)、《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与实习相关材料等。
2.抽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及补(缓)考试卷、打分表、音视频材料、阅卷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考试材料的装订归档情况。具体参照文件《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阅卷、评分规范》。
3.检查盲人学生的相关考试材料存档情况(单独存档)。
4.检查《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与《自查报告》,需含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5.检查试卷材料存放安全情况。
二、考试材料归档要求
1.任课教师为归档直接责任人,须对照《阅卷、评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后,将相关考试材料交系(院部)存档,并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中签字确认。
2.系部(学院)须加强对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规范管理,教学秘书对照《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材料存放情况指标一览表》进行归档与检查,并在《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签字确认。
3.系部(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须切实做好考试相关材料档案的归档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填写《自查报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进一步加强考试档案管理标准化。
试卷及各类教学材料归档工作是教学规范的需要,也是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系部(学院)、教研室、教师要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各项教学材料的规范。教务处将把此次归档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2:试卷存档检查一览表.xls
附件3:期末考试阅卷规范(终稿).pdf
附件4:试卷、打分表归档办法.pdf
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