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学院辅修第二专业(方向)管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为做好辅修专业(方向)(以下简称“辅修专业”,含辅修专业方向)报名、考核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辅修专业(方向)对象及要求
1.凡我院2020级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
2.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所修课程均获得相应学分,且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补考和重修记录。
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1.4月28日前,拟申请学生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方向)申请表》,将纸质稿一式两份交于申请系(院),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
2.5月14日前,各单位根据辅修专业的有关规定完成资格审核(学生成绩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资格审核无误、符合条件的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辅修专业开设单位自定并通知学生所在单位,学生所在单位通知有关学生带上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并且将确定的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稿及纸质稿交送至教务处审核。
3.5月19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单位拟接收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教务处报送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公布获准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做好辅修专业的宣传、招生录取及管理工作,将辅修专业开设的目的意义及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传达给2020级学生。
2.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工作时间紧,牵涉范围广,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工作流程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将辅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学生应根据辅修专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人实际,理性选择。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辅修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拟接收单位组织的考试,逾期不予受理。
浙江音乐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1.浙江音乐学院辅修第二专业(方向)管理办法
2.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方向)考核内容及要求一览表
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方向)申请表
4.浙江音乐学院各系(院)拟批准辅修第二专业(方向)学生名单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方向)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