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校内复选工作的通知
声歌系、钢琴系、国乐系:
根据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比赛要求,结合我校相关工作安排,拟于4月下旬进行浙江音乐学院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校内复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选要求与安排:
1.声乐-美声组
(1)曲目要求:(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外国作品。
(2)复选时间:2021年4月22日 14:00
(3)复选地点:标准音乐厅
(4)入选名额:6名
(5)联系人:徐励成 联系电话:89808345
2.声乐-民声组
(1)曲目要求(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①自选1首古曲(清代以前、含清代所创作)或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萧友梅、赵元任、青主、任光、应尚能、张寒晖、黄自、刘雪庵、冼星海、贺绿汀、江定仙、陈田鹤、丁善德、聂耳、黄有棣,夏之秋、陆华柏、黄永熙、桑桐;
②自选1首中国歌曲。
(2)复选时间:2021年4月22日 18:00
(3)复选地点:标准音乐厅
(4)入选名额:6名
(5)联系人:徐励成 联系电话:89808345
3.钢琴组
(1)曲目要求(3首曲目,背谱演奏,15-20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①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蒂、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任意一个乐章;
③自选乐曲一首。
(2)复选时间:2021年4月22日 9:00
(3)复选地点:标准音乐厅
(4)入选名额:4名
(5)联系人:陈乙梦 联系电话:89808333
4.古筝组
(1)曲目要求(2首曲目,背谱、无伴奏演奏,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①传统曲目(版本不限),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四段锦》
《出水莲》
《柳青娘(活五调)》
《汉江韵》
《海清拿天鹅》
《姜女泪》;
②创作曲目,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 王建民曲
《箜篌引》 庄 曜曲
《抒情幻想曲》 徐晚林曲
《晓雾》 王中山曲
《林泉》 叶小钢曲
(2)复选时间:4月25日 13:30
(3)复选地点:现代音乐厅
(4)入选名额:4名
(5)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89808353
二、其它
1.选拔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入选。请各系认真做好选拔工作,保留好原始材料,以备查阅。选拔结果于当天报送教务处。
2.评委组组长由各系主任担任,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9人,具体评委数量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邀请校外评委不得少于30%。
3.学校将根据本次复选结果择优组建浙江音乐学院代表队,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全国金钟奖大赛组委会。
4.学校将集中力量对参赛选手进行集训,拟于2021年10月代表学校参赛。
教务处联系人:季文婧
联系电话:89808069
教务处、李叔同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