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外聘教师聘任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浙音〔2020〕101号)学院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承担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

三、考核办法

1.续聘外聘教师:各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且已考核过所有外聘教师,根据其综合教学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2.新聘外聘教师:各教学单位组织考核组,对所有未经考核且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考核结果确认拟聘人选。考核组成员包括各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相关教研室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教学督导(或由督导组安排人员)组成,教学管理部门 、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综合考核一般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试讲(说课)环节,一般在其课程正式开课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应提前报教学管理部门、人事处备案。

专业能力考核:

理论类可采用面试答辩形式,表演类一般由各教学单位指定或个人选取两首不同风格的曲目进行现场演唱(奏),时间约15分钟(按情况可延长时间);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金钟奖、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应聘人员可免专业能力考核。

3.各教学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和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外聘教师聘任工作。严格按照附件中提供的表格样式填写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接收,并将浙江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于2021年3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808128。

                       教务处  2020月3月5日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课教师考核表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外聘教师考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课教师考核表.docx
  附件: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院系外聘教师考核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 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外聘教师聘任的通知.docx
  附件: 浙江音乐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浙音〔2020〕101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