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临近,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1.考查课考核时间:2020年12月25日-31日
2.专业术科考试时间:2021年1月4日-7日
3.公共课考试时间:2021年1月8日-13日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卷面类
1.出卷要求:
(1)出卷数量为2套/门(含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出卷老师需在试卷卷首及页脚相应位置标明A/B卷,A卷做正考试卷,B卷做补(缓)考试卷。
(2)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出卷工作,确保试卷质量。试卷内容力求涵盖基础知识、反映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知识、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等内容;试卷题量要适中,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为宜;题型要多样,需注意主客观结合、比例科学适度。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准确反映学生课程学习的情况。
2.审卷
各教研室(组)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专家对A、B卷(含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并注意保密。审卷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命题审定表》。
3.印卷
(1)试卷印刷应以教研室(组)为单位,由专人到指定印刷点印制。印卷人应确保试卷版本、格式、内容等准确无误,印卷数量遵循应考人数+2原则。“标准答案”用小号信封装好、密封后和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内,然后将试卷袋密封并在封条处签名,填写试卷袋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2)为了便于后续阅卷、归档等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另外准备一个大号信封,装入《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违纪情况登记表》、《试卷质量分析表》、《阅卷情况登记表》、《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等材料,《考生签到表》待缓考、限考办理完毕后,由各系(院、部)从教务系统打印好一并装入信封。以上材料,每个考场各准备一份。
(3)各开课单位根据需要可印制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卷。试卷印好后,由开课单位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印卷时,任课教师按课程需求统一准备草稿纸(五线谱或A4打印纸),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
(5)印卷安排
各教学单位需带好所要求表格、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打印试卷。
印卷地点:人文楼 15B-B1008室
印卷时间:12月21日-24日(16:00前)
4.阅卷
(1)各系(院、部)教研室主任负责相关课程的阅卷工作,阅卷时注意试卷保密。
(2)阅卷完成后,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下发的《阅卷、评分规范》进行阅卷。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师进行试卷的互查工作,确保阅卷的规范和成绩的准确无误。
(二)术科类
1.评委数量:专业术科考核评委数量每场5人及以上。
2.术科考场安排
(1)表演类教学单位(钢琴系、声歌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等)专业术科考试安排在音乐厅(学院音乐厅、标准音乐厅、现代音乐厅、舞蹈剧场、小剧场等)以及各系排练厅进行。
(2)试场布置及要求:
- 专业术科考核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试影像由开课系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 评委席应单人单桌,各评委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 排练厅场地,也需布置好观摩区域,以便于学生的观摩、学习。
三、缓考与限考
- 缓考
- 办理时间:
考查课:12月18日-24日
考试课:12月25日-31日
-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学生所在系领取缓考申请表(一式三联)-任课教师审批-学生所在系审批-提交教务处签字盖章备案,办理完成后,任课教师、学生所在系、教务处各留一份材料备案。
- 注意事项:因病假、事假申请缓考的,学生所在系必须严格审批,缓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三门。
- 限考
- 办理时间:
考查课:12月18日-24日
考试课:12月25日-31日
- 办理流程:任课教师将限考学生信息登记并填写《限考登记表》上报开课系,任课教师负责将结果通知到相关限考学生。《限考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由开课系(院、部)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系(院、部)。开课系(院、部)把限考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并汇总,填写《限考汇总表》并上交教务处。
四、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联系人:王庆虎 联系电话:89808089
附件1
附件-1限考汇总表.xlsx
附件2
附件-2限考学生登记表.xlsx
附件3
附件3-考试用表.zip
附件4
附件4-监考须知.docx
附件5
附件-5考生须知.docx
附件6
附件6-试卷模板.zip
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