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实践基地梳理优化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7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相适配的实习实践基地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江音乐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音〔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实习实践基地全面梳理优化与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为核心,通过对现有实习基地的系统梳理、动态调整,结合校级示范性实习实践基地的申报培育,淘汰一批合作乏力、功能滞后的基地,升级一批基础扎实、潜力突出的基地,新建一批契合产业需求、引领行业发展的基地,打造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运行高效的实习实践基地集群,为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二、现有实习基地梳理优化

(一)梳理范围

2018年至2024年期间,学校与各单位签约建立的所有校级实习基地。

(二)分类处置标准

1.‌予以保留的基地‌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基地,可纳入保留清单:

1)合作协议处于有效期内,双方续签意愿明确,合作关系稳定;

2)能持续提供与我校专业培养目标匹配的实习岗位、场地及专业指导师资;

3)实习管理规范,建立了完善的实习考核、安全保障机制,近3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实习满意度较高;

4)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产教融合课程开发、师资互聘等工作,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方面有实质性成果。

2.‌予以废止的基地‌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基地,予以废止:

1)合作协议已到期,且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

2)基地经营状况、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满足我校专业实习需求;

3)实习岗位与专业匹配度低、指导不到位,实习质量达不到人才培养要求;

4)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5)因政策调整、单位注销、搬迁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作义务。

三、新增实习实践基地申报

)申报范围

面向企业、行业协会、文艺院团、演艺机构、文化传媒公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小学校等单位,重点支持与我校相关专业高度契合、能够长期稳定提供实习实践岗位,在师资课程教材等方面能深度开展产学合作的单位。

)申报

1.‌专业实习实践基地‌

1)依托单位为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水准的正规机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2)拥有满足实习需求的专业场地与设施设备:文艺演出机构需配备专业演出场馆及钢琴、音响、灯光等设备;音乐音响制作机构需具备专业录音棚、制作软件等创作条件;音乐理论研究机构需提供资料查阅、课题研究等工作支持;

3)能为学生提供与音乐表演、音乐制作、音乐学等专业匹配的实习岗位,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指导教师;

4)与我校有明确的产教融合合作规划,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师资互聘、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有具体举措。

2.‌教育实习实践基地‌

1)依托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或国有民办中小学校,社会美誉度高,音乐、舞蹈学科特色鲜明,设有相关特色社团;

2)拥有标准化音乐舞蹈教室及教学器材,配备3名以上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音乐舞蹈类指导教师;

3)能按照我校教育实习大纲要求,安排学生开展课堂教学、社团指导、艺术活动组织等实习任务,建立完善的实习考核评价机制。

四、校级示范性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各院系应按照“一系一策、提质增效、择优推荐”的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实践教学需求,在保留、新增的基地中,择优重点推荐一家单位在以下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1.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行业标准、企业项目融入实践教学环节,开发产教融合特色课程与教材;

2.建立“双师型”师资培养机制,定期选派我校教师到基地实践锻炼,邀请基地行业专家到校授课、指导学生创作;

3.联合开展科研攻关、艺术创作、文化服务项目,共同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创作精品文艺作品;

4.搭建学生实习就业一体化平台,优先接收我校优秀毕业生就业,打造“实习-就业”无缝衔接通道。

、工作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材料提交

‌现有基地梳理材料‌: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现有实习基地梳理汇总表》(附件1),明确各基地“保留”“废止”类别,并简要说明理由。

‌新申报基地材料‌:提交《浙江音乐学院实习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2)、合作单位资质证明、双方合作意向书(含具体合作规划)等材料,一式三份。

(二)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henxz2005@163.com。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9808087。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关于开展实习实践基地梳理优化与申报工作的通知.zip(附件1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