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涉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实习实训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方案》中“实习实训领域”排查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我校集中组织的实习实训活动中的安全风险,压实安全责任,完善防控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实习实训活动有序开展。
二、重点任务及落实要求
1.强化行前安全培训与承诺管理
(1)安全培训全覆盖:对所有集中组织的实习实训活动,必须100%开展行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需包括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留存培训记录(含签到表及相关资料等)。
(2)签订安全承诺书:组织参与师生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个人安全责任,严禁擅自脱离团队或前往风险区域。
2.严格实践环境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前置:活动开展前,对实践实习地点(含校外实训基地、演出场馆、调研区域等)进行实地勘查,重点评估交通、住宿、治安、自然灾害(如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风险,明确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动态风险监测:对涉及偏远地区、复杂环境的活动,需指定专人实时关注当地安全预警信息,遇突发风险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过程管理与巡查指导
(1)落实指导教师责任:每个有学生参加实习实训任务的实习基地须配备至少1名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活动管理、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师生人身安全、纪律遵守、意识形态动态等情况。
(2)强化校外阵地监管:对学生校外实训、演出中的课堂、讲座、交流活动等,需提前审核内容,严防涉意识形态风险;严禁师生参与未经审批的宗教活动或非法组织。
4.制订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联络人,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督查落实。
2.按时完成排查整治:
排查阶段:2025年8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在办及计划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风险排查。
整治阶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如未开展培训、风险评估缺失、预案不完善等),须立行立改,在实习实训活动正式开展前整改到位。
3.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落实排查整治、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方案》要求严肃追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89808087
教务处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