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一流本科课程等课程类项目的建设、应用与管理,推动建课与用课相结合,加快我校本科课程建设,现决定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等课程类建设项目的验收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及申请延期的校级金课、在线开放课程等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达到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要求。校级金课、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项目验收依据为《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三、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分别填写《浙江音乐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验收表》《浙江音乐学院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验收表》等(附件3-6)后,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所在教学单位审核确认后,填写《浙江音乐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等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
3.根据实际需要,须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申请项目延期的课程,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课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附件8)。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教务处将加强过程考核、限期整改等。
四、其他
1.2020年度立项及申请延期的校级课程类项目均需于12月底前申请结题,并将课题经费预算按照课题经费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完成,逾期学校将收回课题经费。
2.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课程类项目逾期未能完成任务者,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7),最多申请延期1年,若无故中止立项课题的研究,将取消其今后两年内申报校级本科教学项目的资格。
3.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9日前,将《浙江音乐学院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验收表》等(附件3-6,一式1份)《浙江音乐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50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kx@zjcm.edu.cn。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及延期课程一览表
2.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3.浙江音乐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线上、混合式)项目验收表
4.浙江音乐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线下)项目验收表
5.浙江音乐学院金课项目验收表
6.浙江音乐学院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验收表
7.浙江音乐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等课程类项目验收汇总表
8.浙江音乐学院课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