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课题”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各相关系部(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进行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二、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

2.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附件2)和课题研究报告。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三、报送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五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一般项目,一式五份)

3.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一式五份)

四、其他事项

请系部审核汇总后,于6月7日前报送结题报告书(Word版)、研究报告电子版(Word版)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本次需延期的老师请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2021年或者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项+姓名”,发送至邮箱:jinjiejie899@163.com。

纸质材料(结题验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共提交五本材料,经盖章签字后送交行政楼501办公室。

联系人:金洁洁,电话89808084,行政楼50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2023年结题通知.pdf
  附件: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