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 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各系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 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22297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省 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数量及遴选范围

1.我校推荐名额共10项,包括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其中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不少于2项。

2.“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分“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等11个领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本次不再立项。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系部(学院)联合申报人才培养项目。

3.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

4.各系部(学院)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其中可含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1项)。

5.统筹考虑项目申报类型,避免集中在一、二个领域,其中申报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数应不少于1项。学校采用竞争性评审形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0项。

.申报要求

1.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教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教学团队集体申报,提倡跨专业、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也可以教研室、课程组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

三、项目建设周期

1.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每项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

四、项目管理

1.省教改项目实行“名额到校、确认备案”立项方式,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教学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2.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及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支撑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系部(学院)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做好项目的推荐申报和项目汇总工作。

20221024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稿送交至教务处行政楼501办公室,并将申请书、总表的电子稿汇总发送到邮箱jinjiejie89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金洁洁,89808084,行政楼501办公室。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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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