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
教材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载体,是彰显学科专业水准、凝练教学改革成效、筑牢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支撑。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响应我省教育数字化转型部署,坚持全时全域育人导向,深化“1+X+N”育人体系建设,结合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部署,着力打造一批彰显浙音特色、贴合教学实际的优质教材,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十五五”校级本科教材建设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立足我校优势学科,聚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需求,构建“分层培育、梯次推进、质量优先、特色鲜明”的教材建设格局。通过本次培育项目,引导各二级教学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课程体系,组建专业化教材编写团队,补齐优质自编教材短板,培育一批可申报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精品项目,逐步形成适配浙音人才培养目标的特色教材体系。
二、培育形式
1.普通教材,指作者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教学实践和研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指导经验,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编撰的优秀教材。不包括纯乐谱、学术专著、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通俗读物、教科书、工具书等出版物;
2.新形态教材,指融合互联网新技术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材呈现形态的复合型教材。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核心载体,整合视频(如经典演奏示范、课堂教学片段、舞台实践实录)、音频(如作品原版录音、重难点解析音频)、课后作业、模拟试卷、拓展资源(如学术文献、行业前沿动态)、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实现教材、课堂教学、线上资源三者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模式,适配我校实践性强、视听结合的学科专业特点;
3.数字教材,指利用多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将传统纸质教材内容进行数字化重构与优化,转化为适用于电脑、平板、手机等各类电子终端的互动性教材。须具备可交互、可更新、可拓展的特点,能在学校指定教学平台或正规数字出版平台发布、使用,契合教育数字化发展趋势。
三、核心培育方向
本次教材培育覆盖我校本科所有课程,鼓励跨专业、跨院系、跨校(院)合作编写,坚持重点突出、特色发展原则,重点聚焦以下类别及方向:
1.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开设的核心骨干课程教材,针对专业核心课程、主干课程、特色课程,编写贴合教学大纲、符合艺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专用教材;
2.培育空白领域、紧缺领域教材编写,如缺少自编教材的国一流、省一流课程等;鼓励将已有线上课程转化为数字教材,根据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拓展内容,增强教材表现力和吸引力,强化育人功能;
3.培育学校特色、重点发展方向,能突出浙音办学优势,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特色教材;
4.将思政教育贯穿教材编写全过程,打造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的课程思政示范教材;支持美育、艺术通识、人文素养类通识教材建设,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教材供给体系;
5.对使用效果好、师生认可度高的现有自编教材,结合学科前沿、教学改革成果与行业新标准进行修订升级,优化内容体系、更新案例素材、完善配套资源,持续提升教材质量。
四、培育申报要求
1.教材编写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严格落实教材意识形态审核责任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杜绝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等行为,确保教材内容科学、权威、严谨,符合国家教材管理相关规定;
2.各系部(学院)要高度重视团队建设,打破单兵作战模式,组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编写团队,吸纳教学骨干、行业专家、艺术实践导师共同参与;明确主编负责制,细化编写任务、进度安排与质量管控责任,确保教材编写有序推进;
3.申报教材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备中高级职称,且长期从事本教材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编写能力;
4.申报者须为教材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于多人的,须提供全体著作权人的书面签署意见,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正式出版前,所有教材编写成员均需如实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严格落实“凡编必审、凡审必严”要求,经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出版流程。
五、培育计划及安排
1.本期计划培育本科校级教材30部左右;
2.培育立项的教材需于2026年12月前提供完整书稿,学校将组织评审,遴选优秀教材入选“2027年校级优秀教材资助项目”,由学校资助出版;未入选者自筹经费出版,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编写指导和审核支持。
六、结项要求
1.本次培育立项的所有教材需在2027年12月前正式出版;
2.获得学校资助出版的,作者需在教材版权页、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建设资助项目”字样;自筹经费出版的,作者需在教材版权页、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校级教材培育项目”字样。
七、申报方法
1.申报人提交《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教材培育申报书》(附件1),如有教材目录及部分撰写内容也可同步提交PDF版至各系部(学院);
2.各系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报《浙江音乐学院校级本科教材培育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培育名单。
八、其他说明
1.各申报人须严谨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院系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过程把控。未按时结项者,将影响其后续各类教学项目申报资格,请严格遵照执行;
2.以上材料请以系部(学院)为单位汇总、审核,4月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材料合成一个PDF(申报书+其他作证材料)。
3.联系人:王婷,地址:行政楼 503办公室,电话:89808069, 邮箱:826391201@qq.com。
教务处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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