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0-2021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音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浙音﹝2017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上课情况,即日起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一、统计时间

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统计时段为202131日至2021630日,共计16周。

二、统计范围

列入本科教学的所有课程及教研室负责人补贴。本学期内附中教学、李叔同学院教学、实践教学、青年教师助讲补贴等工作量,一并统计上报。

1.每个教师只在一个教学单位统计。涉及多个单位上课的,由学科归属单位申报统计课时,其他单位于628日前将教师工作量报送至该教师课时统计单位。

2.实践教学工作量:20213月至20216月期间教师参与的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教育见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工作量。

3.附中教学工作量:由附中汇总报送教务处,同时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分别报送。附中工作量不导入本科教务系统。

4.李叔同教学工作量:由李叔同学院分别报送给教师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增加。

三、统计调整

1.在编教师教授的课程均按计划课时数计算,法定节假日、学校统一停课日不扣工作量。未纳入课表的工作量(如音乐学写作课等),由各单位填写《教学工作量变更汇总表》。个别教师因自身原因调停、代课的,由教师填写《教学工作量变更登记表》、单位进行汇总。

2.各单位于630日前将变更工作量的表格导入教务系统。本学期工作量变更在第16周调整。

四、交送材料

各单位于2021630前将电子表格(附件23)与纸质表格(附件3)交送至教务处。未准时交送的,视为计划工作量无需更改。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9808087,邮箱:shenxz2005@163.com

附件:1.教学工作量变更登记表(教师填写)

  2.教学工作量变更汇总表(单位填写)

3.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2020-2021-2 工作量统计通知.zip

 

                                教务处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