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生返校复学后相关教学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20-05-15

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师生生命健康校园安全,如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浙江音乐音乐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返校复学后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时间安排按照原校历执行,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2日至7月3日,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6日。

二、教学方式安排

 学生返校复学后,根据课程性质及授课人数的不同,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各系根据各课程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方式进行教学,任课教师务必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内容的衔接,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一)复学三周内的教学安排(5月11日至5月29日)

1.开展线下教学的课程:

前期未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详见附件2)、作曲理论类课程、专业技能类一对一、一对二、一对多小组课、舞蹈及戏剧专业技能课等专业术科课程、公共技能类课程(体育课、美术课、书法课等),原则上要进行线下教学。管弦系、国乐系、戏剧系乐队排练课和音教系、声歌系的合唱课,可采用分声部练习的方式进行,三周后进行正式的集合排练。

2. 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除上述课程以外的所有理论类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二)复学三周后的教学安排(6月1日开始)

1. 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超过60人跨系的理论类课程(详见附件3,继续开展线上教学何时恢复线教学,视疫情情况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 其余课程原则上均开展线下教学。

(三)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教学安排

1.教师:由各系联系相关教师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2.学生:各系将相关学生名单(含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统计并报教务处许朦胧老师(电话:89808090),教务处统筹后,由各任课教师继续安排网络教学工作。建议个别课继续实行线上教学;集体课可将课堂录像发送给学生学习观看,或在课堂上搭建线上教学平台。

三、教室安排

所有实行线下教学的课程,各班应使用教务处按防控要求重新排定的固定教室开展教学,任课教师应按防控要求为每个学生排好固定座位,并将座位表报任课教师所在系(部)备案。

四、艺术实践安排

(一)艺术实践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原则上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安排,本学期不再单独设立艺术实践周,将取消的艺术实践周作为教学周。为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各系充分利用网络、云视频等方式组织学生观摩“云”音乐会、参加“云”实践,开展实践教学。教务处将利用各大直播平台为学生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多场“云”音乐会供学生观摩,各系根据本系实践学分认定细则进行学分认定,学生以网络观看截图作为凭证,各系在本学期末将认定学分结果录入教务系统。

(二)师范类见习

统一延期至下一学年进行,由音教系和舞蹈系统筹安排完成。

五、毕业工作安排:

(一)课程结业考试安排

1.专业小课在5月12日-15日完成考试。

2.《曲式(C)Ⅱ》《书法Ⅱ》在5月15日前完成考试及阅卷工作。

3.《大学英语IV》《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爵士音乐史》三门课程在5月23日前完成考核及阅卷工作。

4.各系(部)需在5月23日前将所有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5.有跟班重修本学期1-16周课程的毕业班学生,需参加学院于6月底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

(二)毕业实践环节安排

1.5月10日前,完成论文撰写,答辩准备。

2.5月20日前,论文答辩。

3.5月22日前,各系在教务系统中导入论文题目,并录入成绩。

4.5月22日前,各系完成专升本学生毕业设计(音乐会)的成绩评定,可与术科考试结合,同时给定成绩。

6.5月22日前,完成其他各类实践课程的成绩录入。

7.6月8日前,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8.6月8日前,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9.6月12日前,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

10. 因特殊情况未能返校参加答辩的学生,可由各系安排网络视频答辩,答辩要求、流程与在校答辩一致。学生返校后对各项材料补签字。

六、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一)学生补缓考

1.公共课补(缓)考时间:2020年5月18日—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学生名单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员协同各课程承担单位,进行安排并做好通知工作。    

2.专业课、考查课及其他课程(如体育课等)的补(缓)考,各系(部)在5月23日前完成。

3.考试安排表及监考(评委)名单于5月15日16:00前交教务处备案。

4.毕业班学生补(缓)考必须在5月23日前完成考试并将成绩录入系统,非毕业班学生成绩5月27日前录入系统。

(二)期中教学检查

各系(部)于5月20日前提交开学至今的网上教学总结作为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并做好各类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期中教学检查不再另行组织。建议取消期中考试或适当缩减考试内容,由各(系)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三)转专业

转专业考核在学校开学、学生返校后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各系将确定的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稿及纸质稿(系主任签字,系部盖章)交送至教务处审核。

七、其他事项

1.学生返校后一个月内,及时在本科学生自助服务系统自助注册。因特殊情况未能返校,居家进行在线学习的学生,由各系负责统一手工注册。

2.学生因特殊情况请假暂缓返校,或返校后需进行隔离的,各系(部)择期另外组织考试。面试课程考核,各系可以组织线上或者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卷面类课程考核,请各系组织好出卷及相关工作。如出现其他未涉及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王庆虎老师(电话:89808089)妥善处理。

3.论文答辩、音乐会、专业课面试等环节,各系不作对外开放,不安排观摩。

4.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若出现突发症状,任课教师应第一时间联系防控办。

5.教务处安排AB岗两位教师作为应急联络人,及时安排教室变更及相关工作(沈老师:89808082、张老师:89808095)。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有关本科生返校复学教学工作安排.doc

附件2:前期未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xls

附件3:三周后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xls